2007年10月1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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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大众注册“途安”商标被驳 状告商评委一审又败诉
李京华

  据新华社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因注册“途安”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,遂将商评委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商评委的复审决定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驳回大众汽车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    大众汽车所申请注册的“途安”商标未获批准是由于和绍兴第二汽车配件厂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“安途”商标近似。“安途”商标早在1997年就已核准注册,指定使用商品是汽车配件。
    法院认为,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汽车等商品,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汽车配件商品属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,功能、用途及销售渠道均有交叉之处,已构成类似商品。申请商标由汉字“途安”构成,引证商标由汉字“安途”、拼音“AN-TU”及图形构成。虽然现代汉语的认读习惯一般是从左至右,但由于沿袭旧时传统,不能完全排除从右至左认读汉字的可能,“途安”与“安途”在含义上无明显区别,呼叫上也可能一致。